签进场合同前没注意这一条,设备撤场时被扣了两个月租金~YH
2026年Q2一个运营商在一个商场投放了一台设备。经营了8个月因为销售额不达预期决定撤场。撤场时被物业告知合同约定“提前撤场需支付两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”。运营商被扣了6000元。一、合同里最容易踩的三个坑坑一自动续约条款。合同约定“到期前30天未提出书面异议自动续约一年”。运营商忘记提前通知被自动续约一年无法撤场。坑二违约金条款。合同约定“提前撤场需支付剩余租期的租金”。一个签了3年的合同经营6个月后撤场可能被要求支付剩余30个月的租金。坑三设备归属条款。合同约定“设备撤场时需恢复场地原状”。部分物业将“恢复原状”解释为“拆除电源线路、修补墙面”费用可能高达数千元。二、签合同前的三个必查项必查一撤场条款。明确撤场的提前通知期、违约金计算方式、设备拆除责任。必查二费用条款。明确租金、押金、管理费、电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周期。必查三排他条款。明确物业是否允许其他售货机或便利店在同一区域经营。三、总结进场合同不是“签个字”的事撤场条款比进场条款更重要。签合同前花30分钟看清楚撤场条款能省下几千元的违约金。你签进场合同时踩过什么坑评论区聊聊。